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Entries from 四月 26th, 2009

财富新天地

四月 26th, 2009 No Comments

依据六度理论建立的社交网络服务(SNS:Social Network Service),是一个财经类的真人在线社区。除了SNS网站特有的私人社区外,财富新天地增加了银行、证券、期货等的服务,可以进行金融类理财的实战演练,赚取的积分还可以兑换收费炒股软件的使用权,实现理财先人一步。另外,财富新天地在其它SNS网站真人的基础上开发了全真的体验,让网络人际交流更近一步。
背景
财富新天地立足现在的股市行情,开发出国内首创的真人模拟金融社区,为用户提供一个与真人交流的放心的网络平台。
一群有着多年金融从业经验的专业人士与网络技术的精英组建成了一个开发团队,金融与技术的完美结合,打造全国领先的最大金融类SNS社区平台。
特点
区别于旧有的SNS网站,财富新天地是专门为金融人士服务的全方位社区平台。除了SNS网站特有的私人社区外,财富新天地增加了银行系统、证券、期货等的服务,用户可以在这里进行实战演练,参加各种活动,赚取的积分、奖励还可以兑换各种软件的使用权等。
另外,财富新天地在其它SNS网站真人的基础上增设了全真的体验。在这里与真人面对面,理财先人一步;开启结婚应用,走不一样的人生路;全新体验,经历辉煌的人生等。
使用技术
在技术领域,财富新天地团队始终采用国际领先的互联网技术,包括先进的共享交互网络、数据传输方案、分布式存储解决方案等,以满足大规模用户的各种复杂应用与海量数据交互。团队仍将致力于自主技术研发,引领新一代互联网科技的发展。
网站功能
财富新天地提供各种优质产品和服务,最大限度的满足用户的各种需求。提供的服务包括投资手记、写理财日志、照片存储与分享、发话题、分享网址,以及添加各种应用等。其中,最为吸引人的是银行系统、证券期货投资、股指竞猜、荐股擂台、财富圈子等各种金融应用程序,另外还有超级大富翁、心理测试、葵花点穴手等应用程序,还有星空飞船、夺命狂奔、找茬、连连看、拼图等小游戏,开启结婚应用,完善财富人生。
主要内容:财富新天地是一个老少咸宜的真人在线模拟社区
股票基金,应有尽有
报告诊断,免费查看
银行商家,富翁天下
模拟赛事,笑傲社区
游戏应用,无限畅游
好友交流,省心自由
单身人士,美丽邂逅
圈内圈外,沟通无碍
…………
原则
真实的原则——实现人脉信息的显性化,真实而可信赖是其必要的前提。财富新天地是一个真人模拟社区,只有真实性,才能保证沟通的质量,降低人际沟通的成本和风险。把真实生活中的人际关系及行为映射到网络,并通过网络的力量变得更高效而顺畅。
平等的原则——在真实的基础上才能实现用户之间平等。财富新天地上的每个注册用户都是一个独立的个体,无论用户在现实生活中的地位如何,在社区里都是一个平等的个人身份。
保密的原则——维护用户的隐私权是基本原则。财富新天地为用户提供了一个可以自由选择私密度的行为环境,个人资料、沟通讨论、组织活动、建立自己的圈子或者俱乐部都可以自己来限制它的开放程度,在便捷互动与隐私安全方面选择适合自己的平衡点。
共享的原则——资源共享,合作互惠,共同成长。财富新天地强大的社区功能为广大用户提供了一个平台,用户可以通过分享获得各种信息,关注好友的动态等,小小的社区,大大的世界。
人文的原则——做一个文明的人、有文化的人,发扬人文主义精神是一大原则。财富新天地作为一个全真的模拟社区,坚持人文主义的原则,严禁反动、反共、色情、血腥、恐怖等,维护社区的正常秩序。
进化的原则——强调进步,学有所成。财富新天地为用户提供一个交流的平台,用户在与各专家的交流以及参加各类模拟、赛事中不段进步,在虚拟社区中成长和锻炼,以达到在现实生活中进化的目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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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个P2P+搜索音乐网站的策划书

四月 26th, 2009 No Comments

按:数字音乐到今天旧的模式已日落西山,那接下来有没有新的模式?今天我也来一个“P2P+搜索”的音乐网站策划,希望大家一起来验证一下。请原谅我标题写的是网站策划书,但是我只说了一个大致方向,细节在这里就不透漏了。
P2P+搜索的音乐网站模式版权的解决方案:
用P2P+搜索链接来解决版权问题。版权是悬在所有音乐网站头上的一把剑。只要是想正规做品牌的音乐网站都绕不过版权问题。我的观点是:看百度!百度是音乐搜索行业的老大,又是上市公司,所以百度是处理这些灰色地带的底线。现在百度也开始用P2P共享模式来规避版权风险。百度今年5月推出“音乐掌门人”,它类似P2P的个人分享音乐形式,用户个人行为上传歌曲这个模式值得借鉴,天塌下来有百度先顶着。我们这个音乐网站可以这样:用P2P形式,用户把自己喜欢的歌曲重新编辑,上传到网站来互动分享,网站只提供一个平台,而并不参与版权,这样每年可以节省几百万的版权费用。但要设法保证网站有最新最全的歌曲。网站定位成为一个音乐传播的媒体,只提供试听而不提供下载。用户如果听了歌曲以后想下载,那么网站提供一个搜索链接,转到其他网站来下载,就如同百度MP3搜索一样。同时网站不断和唱片公司签约,凡是签约的歌曲就会链接到自己平台上下载正版歌曲,与唱片公司根据下载量分成。可以从国内中小唱片公司开始签几家,然后炒作正版模式,四大肯定不会参与这种合作。就好像中搜的“一分钱搜索”一样,也只是签了几家中小唱片在炒作。
用户粘性的解决方案
1、 WEB2.0.形成圈子,用户可以发表文章,可以点播歌曲,可以交友聊天可以互相推荐音乐等。
2、 在线播放列表功能。以及系统分析用户的偏好,来推荐用户可能喜欢的类型音乐。
案例1: 百度音乐掌门人。MP3搜索占百度流量的30%以上,如何把流量变成自己的核心价值,而不是用户下载首歌就走人?“音乐掌门人”就是为了解决这个问题。 “音乐掌门人”主要分为热门专辑TOP20、精华专辑、人气专辑、热门分类等分类内容。用户可以把歌曲重新归类、包装成属于自己的专辑,并与其他用户分享;还可以互相推荐好歌和专辑,并发表其对音乐的评论;结交音乐朋友,形成互动圈子。这几大功能的共性是均围绕MP3搜索,加大用户粘性,对搜索起到补充的作用。注册一个百度用户,可以在音乐掌门人和百度空间、贴吧、知道、影视和传情栏目通行,几大版块相互关联。百度之前在MP3搜索页面开设了“音乐榜单家族”“音乐专题”以及“泛音乐联盟”等栏目。均围绕音乐搜索来做。
案例2:Last.fm 是国外最热门的新模式的音乐推荐网站,采用用户推荐分享模式。分享的是播放列表,而不是下载地址,因此可以部分的规避版权。它是通过在本地播放器上安装一个插件,把你播放器的播放列表在网站上同步显示.或者在blog或者网站上调用你的播放列表.达到音乐分享的目的. 音乐列表服务最主要的作用是通过分享,互动,发掘好的音乐.现在人都喜欢张扬个性,自己听什么音乐也想让别人知道,也可以通过这些手段交到同好.
Last.fm还有一个非常好玩的功能是:通过媒体播放器的插件自动上传你的播放列表,挖掘你的音乐播放行为数据,通过数据分析推荐给你可能会喜欢的音乐。
我们以百度和Last.fm为例其实是提供一种思路,就是为用户提供更多服务,但仅仅这些还是不够的。因为这些模式马上会有很多国内模仿者跟进,所以还有再有几个杀手级的应用。
网站的几个核心应用:1、利用P2P技术做自己的P2P音乐电台或MV电视台来播放音乐。
2、在线音乐端(雅虎音乐盒)或播放列表功能(Last.fm)。
3、打造一个权威的音乐排行榜,能取代百度排行榜是所有音乐网站的梦想。
4、比百度MP3搜索还要更周到的搜索引擎。
用户体验方面的解决方案:
搜索是在线音乐中的关键应用,目前网络用户获取音乐最主要的方式还是依靠搜索,而不是音乐网站。搜索为用户最快地最便捷寻找到他想要的歌曲,比音乐网站编辑分类给用户的模式,带给用户的体验要好的多。所以我们的音乐网站提供完善的搜索功能是必要的!
提供搜索下载还是只提供试听?
如果把网站定位成一个像电台一样的媒体,那么就只提供试听而不提供下载。但音乐是重复使用特征的产品,用户会反复来听。所以音乐网站仅仅提供在线试听是吸引不了用户的,必须要有下载功能。去音乐网站来听歌的大多是无明确目的音乐爱好者,就好比是看电视用户都是为消遣来的。在线试听网站要想真正发展起来,只有像Last.fm一样,实现在网上听音乐,就像看电视或听广播一样方便平常的时候。
只在PC上听音乐只是很小部分人,现在使用音乐下载用户还是主要群体。因为人们有占有的习惯,只有下载到自己的电脑上,才是真正属于自己的,沾的便宜会更大!有明确目的用户会去下载,他们是核心的用户。据我一个简单的调查,下载用户主要是三个部分。50%是用来放在电脑里听的,40%是通过PC传到MP3里听的,10%是传到手机里听的。这里面也有重复交叉听的,比如有的人会同时把一首歌放在几个载体。
尽管变相提供了下载功能,但是应对未来版权的规范,搜索下载是会遇到一些瓶颈的。所以一定要把用户细分,未来还要主要针对那些只在电脑和手机实时收听的用户群体。
赢利模式的解决方案:
从唱片公司购买版权,然后销售给用户,这个模式在中国短期内行不通。我们不妨开辟一下不用版权的模式,省的就是赚的;其次是开辟各种新的音乐赢利业务。
音乐的利他性消费——送礼市场!如果脑白金也是让消费者买回来自己用,那么现在早就不存在了,它是主打送礼市场。月饼和名烟名酒一样,主要消费群不是消费者自己买来用的,而是为了送礼用的。 还有彩铃其实也是利他性消费,用户自己听不见,主要给打来电话的人听的。
案例:QQ音乐的在线点歌业务。
QQ音乐music.qq.com/最大的赢利是送歌业务。QQ音乐把自己定位成一个媒体,一个电台,你在电台为朋友点一首歌电台是不用给唱片公司版权费用的。用户如果要下载,会帮你链接到SOSO提供的链接上。
QQ点歌给好友这个功能也是送礼市场。QQ音乐的VIP音乐 每月10Q币。可以任意观看MTV,免费在线点歌给好友,包装个性的在线CD等。除了包月无限量送歌以外,还可以单独送一首歌(花费0.4Q币左右),一个用户往往一般会送很多首,这是冲动性消费。
在弹出的播放窗口,有“复制”功能可以方便地将地址粘贴给其他好友来听;“MP3”下载功能,点击就链接到SOSO搜索,提供下载地址,变相的提供下载,这是个很关键的应用。其他还有“彩铃”、“铃声” 等功能,链接到运营商无线平台,为腾讯无线增加收入。
QQ音乐比雅虎音乐盒等更有优势,用户登陆就是QQ号码,很方便。而雅虎是邮箱地址来做登陆号码,但是邮箱远没有即时通讯在线时间更长久,因此雅虎音乐盒使用时间和频率也远远小于QQ音乐。
给好友点歌只是音乐网站其中一种赢利业务,其实还有很多种赢利业务可以开发出来,我会在以后的文章里陆续探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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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现与分享:web2.0时代的流行音乐站

四月 26th, 2009 No Comments

发现与分享,俨然成了后web2.0时代的流行,音乐类网站的一个转变就是开始放弃传统的大而全、单向放送的单一模式,开始走向用户聚合互动,当然,这其中一个因素或许是规避版权这个难解之题。
      传统的在线音乐诸如QQ163、一听等,无疑还占有绝大的市场份额,通过一些在线搜索以及一些下载软件下载也是主要途径,不过“发现与分享”模式的音乐网站也是层出不穷,并且大多都能够给我们带来新鲜有趣的体验。
      这里,介绍几个“发现与分享模式”音乐网站,毕竟,生活不能没有音乐啊。按照简单非主流的小长的讲法,我整理这几段文字这叫:久听不厌、一一呈现……
一、虾米网(www.xiami.com)——高品质

      高品质音乐的虾米网。相信许多人认识这个网站,都是通过文章介绍知道的,我也是这样。多疑的我初次看到关于虾米网的介绍很抵触,但是架不住太多的人都在说它好,经过接触,虾米网确实不错。
      虾米网诞生在2006年冬天,技术上的模式是P2P软件+互动社区+传播平台+……在当时看来,这貌似从未有人尝试过的模式。依靠较高品质的音乐质量、好似自己电脑硬盘上音乐文件的播放速度、每次给你新鲜感觉的好听音乐、还有许多贴心的用户交互体验,2008年,虾米网就凭借着用户的口碑,让大家都知道了。
      说得再好,不如亲自去体验一下。在虾米网上你可以通过虾米客户端软件上传虾米网上没有的音乐专辑、试听或下载虾米网上的音乐、DIY一些音乐精选集、通过FM电台插件记录一些主流播放器的音乐播放历史、向虾米网上的好友分享、推荐音乐、互动……
      在国内说道音乐网站都免不了说到版权问题,虾米网好像找到了一个不错的模式。也许你刚刚接触虾米网感觉就是一个用户聚合模式产生的音乐试听网站,其实更深度的在于它的基于P2P技术的数字音乐付费模式。这方面的账很复杂,这里就不赘述了,简单地说,虾米网就是使用P2P技术的分发模式,来实现一个音乐的C2C交易模式。如果你不了解虾米网的模式,你可以仔细地研读一下它的“使用协议”,你们见过这么长的使用协议吗?
      但愿中国能够出一个自己的Last.fm、iLike.com网站,我们可以没有任何顾虑地,欣赏好听的音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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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关音乐版权的总结(二)

四月 26th, 2009 No Comments

从上篇来看音乐版权似乎也并不复杂,在数字领域无非也就邻接权和著作权两部分需要解决而已。其实不然,要真的把一张专辑的邻接权和著作权都找到版权所有方,并不是件容易的事,更别说在数字音乐领域动辄百万的曲库了。
邻接权
就说邻接权吧,有些独立厂牌和音乐家会委托别的唱片公司或者版权代理公司负责某个区域的发行,这导致很难确认版权所有者与代理方之间的具体授权情况,是否包括新媒体的授权应用、授权的期限以及授权的区域等等。要减少此类的版权纠纷问题,唯有尽可能理清楚源版权所有方和相应的版权证明文案。尤其是在国内,授权方提供的信息中往往会缺乏源版权所有方的信息。
说到词曲著作权就更为复杂了,它应当包含100%的词作者权利和100%的曲作者权利,这中间的词作者和曲作者很可能分别签约不同的音乐版权公司。而当歌曲被翻唱被改编后,又可能出现歌词继承作者和编曲者的权利,那么权利就再次被分割。那么最后的结果一首歌曲可能有数家版权公司按不同的版权比例控制,只要没得到这数家版权公司的集体授权都不能算拥有完整的权利。
图示的是EMI音乐版权公司在词曲著作权公布的信息,可以看到表中所列的几首歌曲词曲控制比例均是不完整的。

版权集体管理组织
联合国科教文组织和世界知识产权组织下设了一非官方机构CISAC(国际作者作曲者协会联合会,International Confederation of Societies of Authors and Composers)。为了保障音乐创作者的知识权利不受侵犯,一些国家设立了音乐版权集体管理组织加入CISAC联盟下,像中国的音著协(MCSC)、台湾的TMCS、香港的CASH、韩国的KOMCA和日本的JSRAC都属于此类音乐版权集体管理组织。(大多数国家的版权集体管理组织官网都用的是org域名,音著协似乎比较特殊,但事实上它仍属于非官方机构,只是有国家版权局的背景而已。)
词曲作者和音乐版权公司以会员身份加入相应的版权集体管理组织,委托版权集体管理组织代收部分版权的版税,版权集体管理组织则抽取一定的比例作为运营费用。不同的版权集体管理组织可以签订互为代表协议,如果日本的JSRAC与香港的CASH签订了互为代表协议,那么CASH会员的作品在日本的部分使用版税将有JSRAC代为征收,反之亦然。
上面我强调了这些版权集体管理组织只是代为征收部分版税,因为它们大多只代为征收三项公共使用版权的版税,包括公共表演权、公共广播权和公共传输权。也有少部分例外的情况,如独立的词曲作者把所有的权利全部委托给集体管理组织。至于这三项权利具体的应用,像演唱会表演、电台播出、商场/超市/酒店 /酒吧..的背景音乐等的使用版税。所以目前在新媒体领域,词曲著作权的版税大多与版权集体管理组织关系不大。
版权集体管理组织的方式也有其不科学的地方,因为像国内在版税征收的时候大多并没按歌曲使用情况统计来征收,这样征收的版税在分配到词曲作者或者版权公司时往往会成为一盘糊涂账,最终词曲创作者的利益就未必能得到真正的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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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关音乐版权的总结(一)

四月 26th, 2009 No Comments

最近有些朋友在MSN上问起关于数字音乐版权的问题,在MSN上也往往难系统的解释清楚部分问题。今天就简单整理一下,希望能对需要了解的朋友有所帮助。
唱片公司与音乐出版公司
在谈及版权之前,首先需要了解音乐产业中两个最主要的角色:唱片公司与音乐出版公司(或叫版权公司)。
唱片公司也就无需多解释了,它们的业务主要是开发和推广歌手,并为歌手制作录音制品,所以唱片公司会在录音制品中获得版权。
版权公司的业务则主要是开发词曲作者、推销歌曲和版权管理。在传统唱片领域,音乐出版公司与词曲作者签约,作者便将作品版权转让给版权公司,获得的版税双方共享,按常规会是5/5模式。
像我们常说的“四大”就指的是四大唱片公司,Warner、Sony&BMG、Universal和EMI,而版权公司另有四大,Warner Chappell、Sony/ATV、Universal MGB和EMI Music Publishing。

(全球音乐版税征收的流程)
数字音乐版权及版税
基于上述的产业模式,数字音乐服务在获得版权授权的时候应当需要得到唱片公司与音乐出版公司的共同授权才算是真正合法的服务,而不仅仅是唱片公司的授权就成。通常我们称唱片公司的授权的权利为邻接权,而版权公司的授权权利为著作权。
现在数字音乐应用范围主要也就无线(Mobile)和互联网(Internet)领域,在这些领域中的各类服务如彩铃(RBT)、振铃(Ringtone)、在线点播(online on-demand)、下载(Download)和订阅(Subscription)都需要获得邻接权和著作权的授权。每一项具体服务在授权形式和版税核算上也不完全相同,例如在线点播,不管服务方是否采用付费还是收费,版权方会要求按单次播放来计算版税。下载则往往有限制零售最低价,之前还有DRM的限制要求。
而实际上版权所有方在数字音乐领域由于缺乏对传播渠道的控制力以及可监测的数字版税分账体系,尤其在国内版权所有方就往往会采用保底(Advance,也即预付版税)结合版税分账的方式来授权。这也构成了对数字音乐服务提供商获得版权授权的巨大资金负担。当然这也有例外,像版权所有方直接授予给中国移动的彩铃等应用,就只是采用了版税分账的模式。
在数字音乐版税方面,大多是服务提供方和版权所有方自行约定,这可能也是制约数字音乐创新的一个重要因素。因为大多创新服务并不具备足够的谈判资本,在与版权所有方的对话过程中容易处于弱势地位。
在具体的版税分帐方面,著作权和邻接权的比例也不同。相对而言,邻接权的版税要占更高的比例,著作权版税比例一般不会超过总体版税的1/4,大多在1/5左右。

Muziic–真的可以绕过版权许可?

Muziic是提供一项免费在线音乐点播的新服务。Muziic通过对Youtube音乐视频库的索引,将导航和搜索体现的更富有音乐特征,之后通过Muziic客户端实现免费在线播放和编码(试用时Encode功能没能实现,应该是将视频转码为mp3文件的作用)。要说这些功能,也并没多少出彩之处。就说编码为Mp3吧,这样的软件也有,在线Vidtomp3工具则更强大,不仅支持Youtube还支持Myspace等数十个含视频的站点。

Muziic号称是完全的合法音乐服务,从表面来看,它的音乐源均来自Youtube,与其他外部引用的方式没有本质的差别。或许可以这么理解,Youtube从唱片公司和版权公司获得的授权既然能Cover到用户博客引用音乐视频,那么Muziic的引用应当也在授权范围内。问题在于Youtube与版权所有者的授权合作是建立在Youtube的视频广告和页面广告分账基础上的,而Muziic客户端默认将视频窗口缩小到可被忽视的尺寸,那么这些播放所产生的广告价值也等于不存在了。那么唱片公司和Youtube还会支持这种完全寄生于它们的服务吗?
类似的模式其实早在韩国的Qbox服务中就已经出现过,只不过Qbox更偏向来自于Myspace和Bebo的音乐社区资源。
数字音乐版权许可目前来说对唱片公司和版权公司来说已经是一项不可忽视的收入源,然而从这些例子我们也能看到版权许可方式存在的问题也在阻碍着数字音乐的创新和发展。前些在国际某音乐论坛上,有业内人士也提出该如何改进版权许可的方式以适应数字音乐的发展,他还举例如果按传统的版权划分,仅一项在线音乐点播服务就得获得8项不同的版权授权。

99美元音乐视频

之前在音乐之于视频一文中已经讲述了环球音乐集团通过Youtube发布音乐视频获得了可观的广告收益,而随着3G的应用普及,音乐视频也将应用到部分无线增值业务上(如国内的视频彩铃服务)。总结来说,在数字时代消费者对音乐视频的需求大幅增长,音乐视频的商业回报也不再局限于其推广价值。
然而音乐视频的制作成本还是不低,就拿国内来说大多MV的制作成本也在数十万元以上,往往唱片公司也仅是挑选少数作品制作成MV用于宣传,而独立音乐家就很少投入此类的制作宣传。

由电信运营商Verizon赞助的 99美元音乐视频(99dollarmusicvideos.com)网站意图通过建立制作人与音乐家的在线协作平台,来实现降低音乐视频制作成本(控制在99美元以下)、快速高效和专业。这些音乐视频也将通过各种渠道在全球领域播出,包括在他们的Youtube频道展出。当前该服务已经得到一些知名的音乐视频导演的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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